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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产资源行业“走出去”的若干问题综述
2010年11月25日 16:51    (发展研究中心杜学立 编辑)    浏览:2294

一、矿产资源行业“走出去”的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能源及矿产资源匮乏   

(二)我国境外矿业投资现状

(三)我国海外矿业投资的特点

二、矿产资源行业“走出去”的有关选择

(一)“走出去”的国家(地区)选择

(二)“走出去”的矿种和基地选择

(三)“走出去”的矿产勘查投资选择
(四)矿产勘查的条件和开发条件
(五)投资项目的运营条件

三、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防范

(一)矿业的法律法规
(二)有关风险的防范和规避

四、地勘单位“走出去”的经验教训

(一)地勘单位是我国境外勘查开发主体,但整体上投资微不足道

(二)从“走不出去”到“走出去”,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             

(三)资金不足,限制了地勘单位获得高级勘查项目的能力       

(四)地勘单位整体实力较弱,缺乏主动筛选项目的意识和能力   

(五)目前境外勘查项目所在国的投资环境并不理想           

(六) 地勘单位境外勘查如何才能走得更好

五、矿产资源的境外并购有关问题

(一)我国矿业企业境外并购特点     

(二)境外并购的机遇和挑战

(三)并购对象从资源到技术的升级

在世纪之交,党中央总揽全局、根据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提出了“走出去”战略。该战略的提出标志着以“引进来”为主的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了崭新阶段。“走出去”战略又称国际化经营战略,是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强国战略。在“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战略框架下,我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正在形成从“走出去”战略在“九五”计划期的初步提出,到“十五”计划期的正式形成,以及“十一五”计划期的全面实施,国家各相关部门都在政策法规上进行了必要和及时的调整。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的情况下,“走出去”是国内企业参与世界经济、赢得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一、矿产资源行业“走出去”的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能源及矿产资源匮乏   

我国目前已进入重工业化阶段,这个阶段的显著特点是能源、矿业资源消耗量大增。但与此同时,我国的能源及矿产资源却相对不足。有数据表明,我国是贫油国家,天然气也需要大量进口才能满足国内需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的58%,且贫矿、难选矿多,需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来开采。煤炭资源总量居世界第三,但是人均只有460吨,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石油、铁、铜、铝是我国短缺矿产,每年从国外大量进口以满足国内的旺盛需求。2008年石油进口量为2.18亿吨,是2000年的2.5倍;进口铁矿石4.44亿吨,是2000年的6.3倍;进口铜精矿5 19.2万吨,是2000年的2.9倍;进口精炼铜145.6万吨,是2000年的22倍;进口铝矿砂2579万吨,是2000年的64倍;进口氧化铝458.6万吨,是2000年的2.4倍。

矿产品的大量进口使我国重要矿产的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2000年以来,铜、铝的对外依存度均超过60%,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超过50%,石油对外依存度呈快速增长的趋势。2008年,石油、铁矿石、铜、铝的对外依存度分别为50.9%、51.9%、63.5%、65.7%。

近年来我国进口矿产品的价格大幅上涨。2008年进口原油到岸均价为723.0美元/吨,是2000年的3.4倍;铁矿石进口到岸均价为136.5美元/吨,是2000年的5.2倍;铜精矿进门到岸均价为2008.2美元/吨,是2000年的4.5倍;氧化铝进口到岸均价为387.6美元/吨,是2000的1.1倍。

矿产品到岸价的大幅上扬主要是由于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平稳增长对矿产品的需求旺盛造成的,但中国大量进口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因素。以铁矿石为例,2000年我国铁矿石的进口量仅占世界贸易量的14.3%,而2008年却占48.7%,接近一半,预计2009年将超过60%,如此巨量的进口必然导致价格的大幅增长。

(二)我国境外矿业投资现状                                    

中国矿业海外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经过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几年改革开放,海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先后出台,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一些重要矿产出现供给紧张。上世纪90年代,中央首次提出“走出去”的思路,2000年,“走出去”成为国家战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根据中央提出的“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方针,中国矿业界先后组团到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探讨海外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可能性,幷先后在几十个国家进行矿产勘察开发活动。如中石油在中亚、非洲的合作,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在澳大利亚的铁矿合作,地矿部门在非洲的金矿合作,矿业部门与周边国家的钾盐合作,以及其他一些矿产的合作项目等。

1.境外矿业投资概况

2007年底至今我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非油气类)勘查、开采及并购等直间接投资项目800余例,涉及主体(企事业单位)300多个,项目地点分布在50多个国家,涉及金额500多亿美元。其中,企业直接收购境外矿业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投资案例60余例,涉及金额约300亿美元。勘查开采投资项目700余例,涉及金额200多亿美元。

2.从项目数量上看海外投资的热门矿种

  从整体项目数量上来看,企业境外投资最热门的目标矿种主要是铜、铁和黄金,投资这些矿种的项目数量均占到了总项目数的20%左右。其次是铅锌矿、铝矿和镍矿,投资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数的5%左右。铀矿21例,占2%左右。非金属项目中,主要以煤炭(6%)和钾盐(2%)的项目居多,其它非金属主要是宝石、水泥类等,比重不大。

3.从投资金额上看海外投资的热门矿种

如果并购案以目标公司的主营矿种统计,而勘查、开采项目以项目的主矿种统计(注:其中伴生矿种未列入),则投资资金向目标矿种的流向,以铁矿山为主,涉及金额200多亿美元,占全部资金的近50%。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铝收购力拓股份。因为力拓的主营矿种为铁矿,因此该案涉及的155.5亿资金流向均列入了铁矿投资金额内统计。流向铜矿的资金大约为100多亿美元,占总金额的近20%。流向金矿的投资约47亿美元,占总金额的近8%。流向铝矿和铅锌矿的金额约为20多亿美元,分别占总金额的3%。流向放射性金属的金额无法精确统计就已知情况看,主要的目标矿种是铀矿,金额在7.8亿美元以上。

其他金属投资涉及的总金额约为60多亿美元,约占8%。其中镍的投资约20亿美元,铬约8亿美元,因此,镍和铬算是除铁、铜、金、铝、铅锌矿以外的几个主要目标矿种。锰和锡分别在1亿美元左右,其它如钴、钼、钛、钽、锑、钨、铂等均在1亿美元以下。

非金属矿投资金额约30亿美元,约占总金额的6%左右。其中流向煤炭的资金超过25亿美元,居非金属矿产资源之首;其次是钾盐的5.3亿美元,其它的是一些宝石及水泥类的投资。

4.海外矿业投资的热门国家

  将勘查、开采等以项目的实际勘查开采地点进行统计;并购等间接投资以目标矿业企业的所属国进行统计。若该公司在两个以上国家设有总部,则按该公司的主营矿种总部所在地进行统计。如力拓在澳大利亚和英国都有总部,因其公司总资产89%集中在澳大利亚和北美且控股澳大利亚第二大铁矿石生产公司,主营矿种是铁矿,因此将并购该项公司的150多亿资金全部计入澳大利亚。此外在澳大利亚还有五矿12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OZ矿业公司资产等近60个投资项目。因此,从整体上看,投资资金主要流向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有200多亿美元,约占境外总投资金额的45%。其次是中南美洲,金额约为100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6%。中南美洲中,秘鲁和阿根廷投资较多,分别占总投资的10%和4%左右。第三是亚洲地区,金额约为8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3%以上,并且我国在亚洲的投资项目数量是最多的,达到445项,远远高于第二位的非洲的168项。主要目标国是老挝、菲律宾、朝鲜、印巴、蒙古、缅甸等周边国家。其中以老挝、菲律宾、朝鲜的投资额较多,分别占境外总投资金额的20%左右。第四是非洲地区,金额约为7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2%。在非洲国家中,以马达加斯加和南非的投资较多,分别占到总投资的8%和1.2%左右。第五是欧洲,约占总投资的6%,其中主要投资目标国是俄罗斯,金额超过35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5%以上。其它投资国主要挪威、德国和丹麦,其中,2008年5月中国五矿全资收购了一家德国钨业公司,已进行了股权交割,这家钨业公司在欧洲市场的份额占40%左右,属于行业的龙头企业。第六是北美洲地区,金额超过30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5%。资金主要是流向加拿大。美国较少。

5.海外矿业投资的比重  

资源开发“走出去”已经成为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5年8月底,中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2000多家。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0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非金融部分),200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553亿美元,截至2004年,5163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境外企业)累计对外直接投资总额449亿美元。从2004年对外投资的行业分布情况看,采矿业占32.7%。也就是说,2004年度资源开发“走出去”项目占总海外投资的1/3左右。资源开发“走出去”是中国“走出去”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事实的确已经确立。

6.海外矿业投资的效果   

就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石油跨国经营是比较成功的。油气资源“走出去”,占中国全部海外投资的比例,大约在1/4到1/3左右,是中国“走出去”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石油资源“走出去”所取得的份额油产量,相当于原油进口量的18%,占中国石油产量的12%。份额油储量,相当于占中国石油储量的15%。可以说已初具规模。 但非油气矿产资源“走出去”则不很成功。除少数企业外,中国矿业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投资能力弱,国外经营能力更弱,抗风险能力尤其弱,对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不够通晓,“走出去”的人才匮乏,资源开发领域一系列独特的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特别是西方勘查商业文化不通晓,缺乏外语好,既懂专业、又了解矿业跨国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难以适应复杂的国际形势。具体表现为:磋商中的资源开发“走出去”项目2/3以上无疾而终,浪费了大量的资源;执行中的资源开发“走出去”项目2/3以上也不成功,或未达到原来预期的效果。主要是中国对经济因素的考虑不足,对资源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等方面的评估不足,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三)我国海外矿业投资呈现的特点

  从我国海外矿产资源投资的现状来看,我国矿业国际化特点:

  第一,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中小企业、矿业行业外的投资集团、私营企业均参与其中;

  第二,投资方式更加成熟多样,在项目的上下流均有参与。

  第三,勘查投资与矿业并购投资呈现两极分化。在项目所处阶段上,勘查项目大多为草根阶段的风险勘查项目,开发并购的对象则主要是拥有采矿项目的采矿公司,缺乏中间阶段的项目;

  第四,勘查投资主要发生在我周边国家及南美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并购投资则主要针对的是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成熟矿业企业;

  第五,勘查目标矿种较分散。并购目标矿种相对集中,主要是铁矿石,其次是铜矿和黄金等贵金属。

(四)矿业国际化趋势中取得的成绩

1.在矿产资源海外投资中获得了经济效益

  我国很多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矿业权,探获一批矿产地。我国以地勘单位为主的勘查企业在成矿有利、资源潜力较大的国家,自主或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拥有了一批矿业权。随着勘查的深入,一些项目以现有矿业权为基地,在外围和周边地区又发现一些新的找矿远景区,再进一步申请新的矿业权。

2.海外矿产资源投资的主体更加多元化。

  投资的主体从国有控股公司到私营企业都有参与,有矿业企业、也有行业外的投资集团、社会私募投资公司等,其融资渠道非常广泛,有从A股募集、也有银行贷款等等。其中并购主要以中国铝业、中国五矿、湖南华菱、武钢、鞍钢、中钢、中国神华、云南锡业、中金岭南、金川集团、紫金集团、中国黄金、山东鲁能等有实力的上市公司为主;勘查、开采项目主要是矿业公司委托国有地勘单位进行。由紫金集团等私营企业主导的境外矿业投资也很活跃,投资项目占总项目数的35%,涉及金额11%左右。虽然目前总体比重不大,但较几年前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并且呈现出更为活跃的国际化发展趋势。

3.海外矿产资源投资的方式更加成熟多样。

  勘查投资主要方式是在国外注册独资公司,与东道国企业组成合资公司共同申请探矿权,以我方控股为主。股权投资以小额参股为主,资金来源以贷款为主等等。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投资的方式,不论是并购等直接投资还是勘查开采等间接投资都较为活跃。从购买国外矿业公司到中小额参股再到与国外企业合作在海外建立子公司等,在项目的上下流都有参与,投资形式日趋成熟和多元化。

4.在国际化道路的探索中持续积累经验。

  我国一些企业多年来坚持矿业国际化的摸索,屡败屡战,积累了很多“走出去”的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培养出了一些熟悉和掌握国际勘查公司通行运作规则的人才,提高了我国对境外矿业投资环境的了解程度,拉动了国内设备物资出口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所在国提供了地质概况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提高了对象国地质资料的水平。如中铝收购力拓的过程中,第一次是2008年2月,中国铝业以140.5亿美元从公开市场上收购了力拓公司9.3%的股份。第二次是2009年2月,中铝欲以195亿美元的雄资将其在力拓的持股比例增加至18%,但因为国际社会的种种压力以失败告终。后力拓宣布配股。中国铝业若接受配股则大失脸面,若不接受配股则无法保住其力拓单一最大股东的地位。最后中铝仍然以15亿美元参与了力拓的配股,在其国际化道路上蹒跚前行了一步。

二、矿产资源行业“走出去”的有关选择

(一)走出去的国家(地区)的选择

据国际权威机构的调查评价,最具矿产投资潜力的国家或地区,排在前十位的分别是巴布亚新几内亚、加拿大魁北克省、加拿大努纳武特地区、西澳大利亚州、芬兰、加拿大马尼托巴省、澳大利亚北部地区、非洲的坦桑尼亚、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印度尼西亚。加拿大参与调查的12个省区中,排在前十位的就有7个,魁北克省连续两年保持第一位,另外6个省份分别是阿尔伯达省、新不伦瑞克省、马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纽芬兰省、拉布雷多省,比上一年度翻了一番多。澳大利亚各州政策潜力总体较好,除了南澳大利亚州排在前十位外,其他6个州区都排在第21~31位之间。美国其次,但各州差异较大,在前十名中有居第二的内华达州,怀俄明州居第三,但排名在50名之后的也占5席。这次调查显示,非洲地区政策潜力略有下降,最具矿产投资潜力的前10个国家或地区,只有坦桑尼亚入选,被调查的10个非洲国家中除博茨瓦纳排在18位外,其他都排在30位之后。马里、纳米比亚、津巴布韦被列入最不具矿产投资潜力的国家。

非洲:易被误解的大陆,并非整体不发达

 中国企业常常认为非洲是不发达地区,并购没有很多竞争对手。其实很多非洲国家的发展已经和中国差不多,甚至许多方面已经发展得更好。比如埃及的旅游行业比中国发展得都成熟。                        

矿业难进入。由于历史的原因,非洲大部分的矿产资源都在西方人手里,整个产业链都被控制,中国企业很难进去。而像安哥拉、苏丹、刚果等地的矿产资源,因为开采成本已经很高,西方国家不要了,中国企业才能进去。此外,在非洲进行矿产并购,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也会吃亏。

   政治因素的阻碍。在非洲的一些国家,执政党核准的项目,反对党就会努力不让项目成功。另外一些西方媒体也经常诽谤中国去非洲“掠夺资源”。

   应善于与当地合作。有时当地政府出于政治考虑会要求进入非洲的企业和当地人合作。但是中国企业要么希望是独资不愿意合作,要么也是希望和政府合作,殊不知很多非洲国家政府已经不参与企业的商业行为了。

澳洲: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的“五重门”                          

在澳洲投资运营矿山,中国企业要经过人力成本、环保、土著、基础设施、后续投资五重考验。

    总体来讲,澳洲政治体系稳定,与中国双边关系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劳动力素质高,政策透明,法律健全。而这些都是企业做投资风险评估时的重要决策依据。“中铝事件”可能令中国人耿耿于怀,但如果要列出全球的矿业投资天堂,澳大利亚肯定仍在其列。

    除却政治上的纠结,就算顺利完成收购,到澳大利亚进行矿业投资仍要跨越五个障碍:人力成本、环保、土著、基础设施、后续投资。一般来讲,大量精力都要用来解决上面五个问题,至于工程建设耗费的时间反而比较短。

    澳洲人力成本很高。矿区施工,混凝土价格会比钢结构还贵,因为混凝土需要大量人工。矿区每个工人都有小单间,配备空调、电视、冰箱,建这样一个房间需要花费10万澳元,吃、住全部免费,还要有健身房和洗衣房等设施。

澳大利亚的生态系统丰富而脆弱,因此其对环境的珍视超过许多国家。环保是隐性风险,矿区往往位于环境敏感地区,没人能精确计算随着勘探开发会遇到哪些环保瓶颈。

对澳洲土著人来说,土地是祖先的遗物。澳洲政府非常尊重土著文化,法律认同某些土著居民在欧洲人到达之前在土地上建立起的所有权体系。企业需要自己同所投资区域内的土著谈判,政府不能干预。矿业投资者除了要保护文化遗址、安排土著就业外,还要按照采矿量给予一定补偿。

    此外,令中国企业最头疼的是后续投资。矿业投资前期投入巨大,但建设资金要翻好几倍。假如中铝195亿美元入股力拓成功了,之后还要投无数个195亿才能解决问题。因为矿山建设未来3年之内都在纯投入阶段,没有后续的强大资金支持最终也会被迫搁浅。

总之,中国企业到向澳大利亚投资矿业时应考虑两点:一是与并购大企业相比,并购澳大利亚较小规模企业或项目的申请更有获得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批准的把握;二是在寻求批准的同时,应当考虑公关活动以及沟通策略,很多中国企业并购失利的原因着一就是不重视公关和沟通。 

美国:复杂的利益体系  

政策有红利。奥巴马政府希望加强和中国的合作,而在新能源和环保领域的发展等,两国政府都支持,如果参与这些方面的并购,可占政策红利。

  法律成本高。美国是法律潜规则最大的国家,并购的法律成本最高。比如他们的国家安全法,在并购审核时,一些能源类的并购很容易就会被认定为涉及国家安全而被否决。同时,美国的地方法规也需要注意,并购还要遵守各个州的法律法规。

  议会影响力大。议会对经济事务有很多发言权,对媒体有很大的影响力。一些人对来自中国的商业并购案至今仍带有种种歧视看法。

  工会有局限。相比较欧洲强大的工会来说,美国的工会只是在汽车等行业比较强。

  利益体系复杂。其实美国人不复杂,但是利益体系却很复杂。比如各个政党、议会、利益集团、环保组织等,都使得在美国的并购难上加难。同样,在美国寻找并购机会还要充分了解他们的产业结构。优势产业。美国的优势行业在航空、军事等,但很难向中国企业开放。而另一些行业则比较尴尬,比如钢铁业、制造业、汽车业等,基本都是黄昏产业,是很大的包袱

(二)走出去的矿种和基地选择

加强周边国家矿产资源供应。我国周边国家的矿产资源丰富,我国短缺的大宗矿产--石油、天然气、铜、铝、钾盐等,周边国家储量很大。据有关研究,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天然气丰富。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蒙古等国家的铜富集。泰国、老挝和俄罗斯的钾盐分布集中。越南的铝土矿很有潜力。周边国家天然气储量占全世界总储量的42%,铁占33.9%,铜占22.6%,钾盐占27.6%,金占29.3%。因此,应与这些周边国家保持良好关系,特别是加强与俄罗斯的矿产资源贸易合作。

  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国外生产基地。走出去建立稳定的境外矿产供应基地,应成为我国全球资源战略的重点。要抓住国际上矿产资源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的时机,趋利避害,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利用我国的政治、经济、外交影响,在国外建市重要矿产的生产基地。

  澳大利亚的铁矿,巴西、秘鲁、智利的铜、铁矿,赞比亚、扎伊尔的铜、钴矿,牙买加、几内亚的铝土矿,加蓬的锰矿,摩洛哥、突尼斯的磷矿等,都可以作为我国建立国外矿产资源生产和供应基地选择的地点。

 

(三)走出去的矿产勘查投资选择
  1,找矿目标区位于重要成矿区带。世界级的矿床大都分布在全球的重要成矿带上。矿产勘查投资选项,应当服从的‘地区效应(area play)’原则,即首选重要成矿带,并且近年来有新发现和突破的地区。例如,Fraser研究所将智利列为全球找矿潜力排位第一,就是因为智利的安第斯成矿带,寻找斑岩型铜金矿和IOCG型铜铁矿的‘地区效应’突出。例如,国内勘查投资关注到坦桑尼亚维多利亚湖区的绿岩带。近年来,该带上有许多金、镍的找矿突破,迅速成为新的重要金矿产区。走出去的选项若不在重要成矿带上,而选取新区突破,这样的找矿技术风险很高,要持谨慎的态度。
  2,目标矿床为重要工业类型。矿产勘查开发投资要选择重要矿床工业类型。重要矿床工业类型的产量,占据该矿种矿产品产量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重要矿床工业类型,在勘查、可行性研究、采矿、选冶的工艺上相似,技术相对成熟,勘查开发效益好,技术风险较低,易于为矿业投资者接受,是矿产勘查投资的重点。例如,斑岩型铜钼矿、斑岩型铜金矿、绿岩型金矿、微细浸染型金矿、浅成低温热液型金银矿、VMS铜锌矿、MVT型铅锌矿、SEDEX型铜铅锌矿、IOCG型铜铁矿、与超基性岩有关的镍铬铂矿、风化壳型铁矿、红土型镍矿、砂页岩型铜矿、不整合面型铀矿等。海外矿产勘查投资,目标矿床选型的立足点,不是矿床成因类型,而是矿床工业类型。

3,富矿的存在。由于富矿的存在,可以尽快完成未来矿山的还本付息,是可行性研究重要的正面因素;可以提高未来矿山的成本竞争地位,从容面对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起落;富矿生产成本低,在可能长达数十年的矿山生命期内,有利于克服难以预见的安全、环保、社区等问题。例如,在刚果(金)投资加丹加铜带上的铜钴矿床勘查开发,铜品位特富,一般达3.5%-4.5%,虽然风险很高,仍吸引了大量的矿业投资。
  4,其他找矿要素。在考虑到上述三要素的前提下,对于具体勘查项目的投资决策,还应研究与成矿作用有关的地质条件、物化探异常和找矿模型。若收集资料充分,数据真实可靠,找矿思路清晰,勘查方案合理,有利于立项。国内地质专家,熟悉这类评审。

 

(四)矿产勘查条件和开发条件
  1,大宗矿产的基础设施。铁矿石、锰、煤、钾盐、铝土矿等大宗矿产勘查立项,必须考虑基础设施条件和可靠廉价的运输系统。矿床的目标规模,应能够支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例如,柬埔寨柏威夏省的铁矿,虽然品位高,有一定规模,但难以支撑专线铁路的建设,湄公河的疏浚,西哈努克港的扩建。又如,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钾盐项目,须经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到温哥华港,运距约1500公里。萨斯喀彻温三大钾肥公司组成的销售公司—Canpotex公司,持有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股份,签有长期运输的合同。能否获得钾盐的运力份额,要提前做好前期工作。
  2,目标矿种的市场条件。对于铁、锰、铝土矿、钾盐等大宗矿产,全球已找到的资源量巨大,以钾盐为例,资源量达2500亿吨,可供全球开采500年以上,只要投入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就可以形成新的矿山生产能力。例如,世界铁矿石资源总量大于8000亿吨,一批大型优质铁矿可供开发,像加拿大的Mary River铁矿,储量资源量8.68亿吨,铁品位66%,资源量远景大于60亿吨,露采,因近年铁矿的中国因素,开发提上日程。因此,在海外投资铁矿勘查项目,对找到新矿床,在未来铁矿石市场上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地位,要进行评估,投资决策时要持谨慎态度,以免形成一批新的海外呆矿。
  3,开发的地形气候条件。极端的气候条件,会缩短有效工作时间,增加成本,同时会给矿产勘查带来一系列技术问题和施工风险。勘查投资者应尽力避开极度寒冷、极度炎热、多雪、多雨的地区投资矿产勘查开发。过于陡峻复杂的地形条件,会限制物探和钻探这些有效勘查方法的应用,找到矿以后,难以开发。例如智利的Vitscachita斑岩铜矿,为重要的矿床工业类型,规模巨大,但因位于峡谷的底部,露采的剥采比过高,难以找到堆放废石和建立尾矿坝的位置,而成为呆矿,不能进一步投资勘查。

4,地质资料的可得性。地质资料的可得性好,可以有效降低矿产勘查风险,节约勘查支出,提高找矿成功率。首先,考虑基础地质调查资料的系统性,各种比例尺的地质、物化探、遥感测量成果,特别是多方法的航空物探成果,以及相关矿床工业类型成矿预测的研究成果;其次,地质资料是否容易获得,成本价是否合理;第三,数字化地质资料有利于进一步研究和部署勘查;第四,能否得到探矿权区内前人公司的勘查资料。地质资料的可得性,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地区的公益性地质调查所(局)的服务意识、技术积累和管理水平。
  5,地质技术服务和劳动力供应条件。勘查投资者希望,项目所在地能提供矿产勘查的技术和劳务服务,这会加快勘查速度。如果能雇用到本地有经验的地质师、钻工,对于投资决策是一个积极因素。例如,中川公司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投资钾盐勘查。作为勘查投资者,在加拿大注册的子公司-久益矿业,拥有熟悉加拿大勘查市场的地质勘查、商务运作团队。但勘查场地征用、平整、钻探、编录、化验、报告编写、环境恢复等,完全使用当地技术服务和当地的劳务承包。这样的运作模式,使久益矿业在短时间内就控制3亿吨钾盐资源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五)投资项目运营条件
  1,探矿权。海外矿产勘查投资,投资者必须拥有探矿权的权益。否则,投资项目将被一票否决,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拥有探矿权,在投资决策中,占有的权重却不大。这是因为和国内的国情不同,在主要矿业国家,包括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探矿权的登记,均按先来先得原则,手续简便。由于探矿权人,必须承受逐年增加的探矿权占用费和不断增加勘查最低投入,承担按规定格式,按期提交年度报告的义务。探矿权人不会长期占有他们认为找矿前景不大的探矿权,而及时退回探矿权,探矿权管理制度促进了探矿权的流动。例如,加拿大魁北克省,已登记的探矿权,只占可登记范围的5%。勘查投资者有充分余地选择探矿权区,易于取得。在海外勘查投资决策中,占有多少块探矿权和有多少平方公里的数量,对于海外矿产勘查投资决策,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2,运作模式。矿产勘查投资,要根据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勘查的国际惯例,投资目标国的国情,合作双方的意愿,选择恰当的运作模式。可以选择期权转让(Option)、合资合作勘查(JV)、私募投资(PP)、控股自营、产品分成协议(PSA)、冶炼厂返还(NSR)、购买有一定成熟度的勘查项目、购买初级勘查公司、参与探矿权拍卖招标等。在海外,选择合适的矿产勘查运作模式,有助于项目平稳运行,提高成功率。例如,有色地质调查中心控股的中色地科公司,对加拿大初级勘查公司Canaco Resources Inc,进行私募投资,勘查取得初步成果,股价已上升10倍,有了经济效益。目前,国内多数地勘单位首选控股自营的运作模式,登记或购买探矿权,用自有资金、企业资金、国家基金或补贴开展勘查,集投资者、运作者、承包商为一体。控股自营成功率和效率不高,其运作方式应受到质疑。

3,经验与人才。熟悉和掌握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如何开展矿产勘查,可能会用上几年时间,学习成本很高。矿产勘查的投资,应向具有目标国或目标地区工作经验的公司或单位倾斜。公司和职工,经过多年摸索和积累,熟悉工作区的地质条件、勘查运作环境、建立了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以及广泛的商务联系,具有勘查本地化的经验。投资决策时,要看重这些公司和单位的海外经验和业绩。如果矿业公司或地勘单位的专业经验,与投资地区有类似的地质条件、矿床类型,可以利用已有的勘查技术和经验,有利于做出勘查投资决策。经验和人才因素,可以降低海外风险勘查投资的风险。
  4,驻外使馆商务处意见。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了解所在国的投资条件、投资环境部分情况下,还了解合作伙伴的背景情况。当前提出能源资源外交,国内在各国矿产勘查和矿业投资,是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关注的重点。商务处对矿产勘查投资项目提出的意见,以及在所在国投资矿产勘查注意事项,是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三、关注矿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防范

(一)矿业的法律法规
  1,矿业法。对一个国家矿业法的评估,矿业法的执法能力,国际矿业界对此有研究和共识。申请海外勘查项目,应当能够回答:如何获得探矿权,探矿权人拥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情况下会失去矿业权,权利被剥夺后怎样上诉,土地权人和探矿权人在权利和运作上如何达成一致,探矿权向采矿权的转换程序,探矿权的转让程序,勘查开发纠纷的法律仲裁等。特别要注意矿业法规的稳定性。矿产勘查开发项目投资规模大,不可易地生产,大型矿业项目的生命期可达数十年。这些投资特点,要求矿业法规稳定。矿业法规的稳定性比矿业法规提供的优惠更为重要。近年来厄瓜多尔、蒙古修改矿业法,印度尼西亚实际中止工作合同(COW)等,都引起勘查投资负面效应。
  2.税务和财务法规。勘查涉及到未来的开发,勘查采取什么边界品位圈定矿体,矿权的价值评估,未来开发的经济效益,都与税务条款和财务法规相关。勘查投资者愿意选择矿业总税赋较低的国家。投资目标国预定税额能力低,税责不清,对于一些边际矿床,就难于判断是它的经济可行性,增加了勘查的风险。加速折旧对一个矿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赢利性分析影响很大,是最具激励作用的财税政策。有的财税制度允许,在矿业公司以后的营业性收入中冲减勘探费,冲减勘探费的财税制度对投资有强烈的吸引力。外汇管理上,该国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允许投资者将利润汇出。和矿业法规的稳定性一样,财税制度的稳定性比提供财税的优惠更为重要。
  3,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条件越来越成为投资矿产勘查开发决策的制约因素。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提高了矿产勘查开发的环保门槛。建立实际和合理的环境保护法的国家,比起尚未这样做的国家有更大的吸引力。要有明确的环境义务的预设能力,达到可以执行的程度,其数据可用于可行性研究。矿业环境保护成本,在全球范围内,呈快速上升趋势,环境保护费用在矿产品成本中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矿产勘查开发的投资者非常希望提前、清楚、具体地知道自己应负的环境保护责任,而不是在勘查结束,矿山投产之后,又被告知将要实行新的要求

 

(二)有关风险的防范和规避

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的突发性、强制性往往使海外投资者措手不及,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不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企业根本无力面对。2008年中国平安集团投资比利时富通集团,而富通集团被收归国有并迅速转手卖给巴黎银行,为平安集团带来238亿元人民币浮亏近95%的伤痛;2010年6月24日,陆克文丢掉澳大利亚总理职位下台,剩下投资者面对他留下的40%暴利税咋舌。巨额的经济损失只是政治风险给海外投资带来的损失的一部分。今年吉尔吉斯的动乱以及非洲中国工人人质事件则更是提醒投资者,政治风险甚至可能给走出去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2.立法及行政体制风险
  与中国稳定的政治体制与立法格局不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实行二级立法体制,在矿权等领域,省或州立法权更大;加之英、美、加等国施用判例法,与中国法制体系存在着法系上的根本区别;再加之政党政治对立法带来的重大影响,投资目标地国家的立法及行政体制给项目带来的潜在风险应当引起投资者高度重视。

    3.执法风险
  英国前首相威廉·皮特在演讲中曾这样表达对个人财产权的敬畏:“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暴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踏进这间烂了门槛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个经典的宪政寓言强调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私有财产应受到至高无上的保护。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东南亚、非洲等腐败盛行的欠发达国家,投资者会叫苦不迭地抱怨“在缅甸做项目,没有钱就走不动道”,甚至“地方协调费”也成为项目预算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比如,国内某地矿局之子公司因其是国有企业,无法承受行贿索贿的风险,不得不放弃缅甸矿业投资项目。民营企业虽然其财务机制上可能对此能灵活处理,但是,腐败带来的巨大负担和不确定性还是要给予足够重视。
  东道国的法律政策规范并制约着项目的每一步进展。对东道国矿产资源、外商投资等法律政策的不了解以致违反,可能导致整个投资项目满盘皆输。在这个问题上,两家国内公司的惨痛教训应当为国内投资者敲响警钟。一是紫金矿业收购PlatminCongo(BVI)涉嫌违反刚果公司法的规定,被刚果政府宣布收购无效;二是首钢收购澳洲吉布森山铁矿公司股份涉嫌关联交易,违反澳大利亚公司法和收购法,该交易被澳大利亚收购委员会(TakeoverPanel)否决。两个项目失利均是由于投资者在投资前没有做足前期的投资所涉东道国法律环境尽职调查工作,使得项目的合法性存在严重瑕疵,项目在摇篮期便过早地夭折了。       

     4.国内法风险
  合法的矿业海外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商务、国土、外汇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的审批备案自不必赘言,基础信息以及信息共享机制的匮乏,政府缺乏宏观规划,立法缺位等大大制约中国矿业海外投资的发展。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保险制度的缺位。实力再雄厚的公司也无力对抗投资所在国的征用等政治风险,因此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建立健全国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即由企业向其本国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海外投资政治险,发生保险事故后,先由本国保险公司赔偿企业损失并获得企业转让而来的追索权,然后该国政府代替企业向发生政治险事故国索赔。目前,中国与多国按国际惯例签订投资保护双边协议,都有该类内容约定。当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暂时代行此方面职能,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为企业的境外投资保驾护航。然而限于没有矿业海外投资方面政策的定位和保障,亦没有一部海外投资法作为法律依据,其在矿业海外投资领域承办的保险金额和数量都有限。

    5.劳工风险
  部分海外投资目标地国家强大的工会组织以及倾向明显的劳工保护政策使中国矿业海外投资项目的推进步履维艰。以中国首钢总公司管辖的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仅2005年6月到2006年7月这一年间,该公司就遭遇了3次工人大罢工,使公司蒙受数百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而且,每次罢工差不多都以涨工资满足劳工要求而结束。面对如此的劳工风险,不乏有海外投资者想到将国内充足且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输至投资目标地,无奈,由于绝大部分目标地国家的保护当地就业的政策,使得劳工输出障碍重重。中信集团西澳洲磁铁矿项目中,由于中国投资者难以承受当地矿工相当于教授水平的工资标准,试图将国内劳动者输出到西澳洲。然而中方企业和政府双双出面游说,才拿到数百个签证名额。但澳大利亚政府要求所有上岗工人必须通过全英文的资格认证,这难倒了几乎所有的待输出劳工。

6.环境保护风险
  日益加强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趋势,环境保护的门槛随之日益提升和由此带来高成本,使部分矿业海外投资项目不堪重负。同样是中信集团西澳洲磁铁矿项目,一座二孔桥,国内造价大约500万元人民币,但在澳大利亚,为保护生态全程采用钢管桩,最终造价5000多万澳元。成本差异高达数十倍。不仅如此,根据2010年6月8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的矿业与财富高峰论坛与会者介绍,在西澳洲投资矿业项目,完成环境保护审批约等两年左右的时间。如此高昂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潜在地增加了项目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原住民风险原住民自我维权意识的觉醒使得投资者与当地居民的社区关系愈加紧张。以加拿大安大略省勘探最热的“火圈”地区为例,该地区本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原生态环境之一,现因为矿业的兴起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危机。当地原住民称“矿业公司”弃其利益于不顾,也担心被破坏的湖泊与沼泽得不到恢复。面对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即使是本国公司处理起来也非常困难,更不必说外来投资者,他们面对这些问题时还掺杂了文化传统与民族感情的因素,解决起来更是难上加难。加拿大因纽特人、澳大利亚土着人、美加印第安人、新西兰毛利人、芬兰的拉普兰人居住区或保护地都可能存在此类风险。

7.国有控股风险
  出于对本国资源安全的考量,以及对国家资本收购的排斥,外国政府及民众舆论对中国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绝对控股式矿业收购潮难免怀着防备的心态。中铝注资力拓以及五矿收购诺兰达失败,其中或多或少掺杂着东道国对国企收购排斥的因素。对此,给国有企业两点建议:第一,避免高调宣传,脚踏实际。这一点,从降低商业秘密风险,保证交易在不受过多外界干扰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亦有重要意义。第二,控股的灵活操作。绝对控股并不是必须的,可以采用相对控股,或者以其他方式保证我方对资源的控制。2009年6月,华东有色地质勘查局以2294万澳元认购了澳大利亚Arafu资源公司25%股权,成为这家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同样达到了取得股东大会重大决策权,掌控资源的目的。

此外,还有各种财务风险

第一,融资风险。从企业性质角度来讲,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更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从项目阶段性的差异来讲:开采阶段比勘查阶段更容易获得融资。由于勘探阶段风险大,不确定性多,因此P.E.机构大多不愿在勘查阶段介入。国家对地勘单位的资金扶持不够,使得矿业项目的勘探阶段融资渠道狭窄,能够融资的渠道大多限于富人投资或者自筹资金等渠道,其效率也相当低。而获得资金的速度,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第二,基础设施投入风险。由于拟投资海外矿业项目许多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矿业开发必需的水、电、交通等条件都不具备,拟投资者必须自行投资解决,财务压力沉重。

第三,被收购企业债务风险。华东有色地质勘查局收购巴西矿企;华菱收购FMG;五矿收购OZ公司;中国有色集团收购澳大利亚Terramin公司,中国企业无一例外是在被收购企业陷入债务危机的情况下介入的。因此中国企业要特别关注这些企业债务的真实情况,做好尽职调查,将债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四,矿石价格风险。在发达国家,政策不稳定不是中国企业需要过多考虑的问题,中国企业应当更多地关注价格浮动给整个投资项目带来的赢利风险。

第五资本运作风险
  鉴于上市公司的国际性(资本、股东、项目跨国性),资本运作项目跨多个司法辖区,其风险主要来源是由于项目在不同司法辖区受到不同法律管辖。以2005年度中国企业最大一宗并购案,即中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案为例,被收购方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是在加拿大注册的国际石油公司,而其油气田、炼厂等资产全部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在加拿大、美国、英国、德国和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以拥有“优先收购权”为名向加拿大地方法院提出阻止中石油收购PK石油公司交易的请求。在这一案例中,涉及至少5个司法辖区和3个国家的主体,其中复杂程度及风险可略见一斑。另外,还存在被收购方于第三国重要资产面临的法律风险。中国有色集团收购TZN公司,该公司拥有65%股权的阿尔及利亚塔拉哈姆扎铅锌矿开发项目位于阿尔及利亚,面临阿尔及利亚相关法律、政策变动造成该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除上述风险之外,海外矿业投资还存在出口禁止或配额及关税等进出口风险,税收风险,以及技术风险等等需要注意的方面。

 

四、地勘单位“走出去”的经验教训

(一) 地勘单位是我国境外勘查开发的主体,但整体上其投资微不足道     

 金融危机后,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抓住机遇,加大了境外投资的规模和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国共有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开展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百余个,涉及30多个国家,遍布各洲。据分析,我国境外矿产资源勘查有如下特点:   第一,地勘单位是从事境外勘查工作的主要力量;第二,勘查投资主要发生在周边国家及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第三,项目主要集中于风险程度非常高的草根勘查阶段,项目成功率低,含金量较低;第四,勘查目标矿种较分散,铜、金、铁的项目稍多;第五,勘查投资主要方式是在国外注册独资公司,与东道国企业组成合资公司共同申请探矿权,以我方控股为主。再看看2008年以来我国企业参与的境外矿业并购,截止到2009年4月,包括拟议的在内共发生78例,总涉案金额达733亿美元。

 两者相较可明显看出,在这一轮获取境外矿产资源的“战争”中,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手段的并购是真正的主角,而投资额不足1亿美元的矿产勘查,在全球2008年非铁固体矿产勘查投资132亿美元的背景下,着实是微不足道。同年,仅力拓的勘查评价支出就达11.34亿美元。显而易见,我国境外勘查投资的现状与我国对资源的需求、我国境外战略的实施极不相称。

(二)从走不出去走出去,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

从2000年开始至今,在国家多种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地勘单位真正迈出了“走出去”的步伐。 收获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在成矿有利、资源潜力较大的国家,地勘单位自主或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拥有了一批矿业权。随着勘查的深入,一些项目以现有矿业权为基地,在外围和周边地区又发现一些新的找矿远景区,在进一步申请新的矿业权。

其次,熟悉、掌握了国际勘查公司通行运作规则和市场经济国家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的国际惯例。在境外投资中,地勘单位大多经历了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主体设立、与投资对象国以及境外企业合资合作及风险勘查合同谈判、风险资本引入尤其是与境内企业合作、探矿权维护与更新、土地环境和社区准入等一系列商业运作过程,积累了经验。这些都是宝贵的无形资产。部分企业在机制创新上也取得了成效,探索了人才技术资本—社会资本联合投资境外找矿新机制。

 第三,获得了一些矿产资源丰富国家的地质资料,对投资对象国的外部环境有了一定了解。 我国大多境外矿产勘查项目位于地质工作程度很低的落后发展中国家。在筛选项目的过程中,地勘单位做了大量的填图、钻探、坑探和槽探工作,掌握了一手地质资料。不仅如此,通过企业境外运作实践,掌握了关于各投资对象国政府廉政状况、政府效率、当地基础设施发育程度、地质资料水平、人文状况等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项目密切相关的投资环境,收集了大量关于投资对象国矿产资源法律等方面基础资料。此外我国地勘单位在境外成立                                                   了一批独资或与境外企业合资合作的矿业企业,组建了项目机构,为今后进一步扩大境外勘查开发奠定了组织机构基础。

(三)资金不足,限制了地勘单位获得高级勘查项目的能力

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外矿业公司普遍缺乏资金,我国银行、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可以说,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中国的投资。世界矿业正向中国敞开怀抱。 尽管我国一些国有矿业企业正以“不差钱”的豪迈姿态驰骋于国际矿业市场,掀起多个并购“大浪”,但对于地勘单位来说,资金不足仍是它们在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中遭遇的最大也是最普遍的问题。

    我国勘查企业进行境外勘查开发投资起步较晚。且不说发达国家因有着对“外国国有企业”不利的舆论和近乎苛刻的特殊限制而难以进入,即便是“热烈欢迎”中国企业的发展中国家,大量好项目已被东道国公司及其他跨国矿业公司占据。我国矿业企业介入的项目多为地理位置差、海拔高、气候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地区。有的项目甚至无正常途径通达工作区,需要直升机空运人员和物资,致使单位工作量的勘查成本远高于国内。

    目前,地勘单位受财政拨款限制,普遍缺乏经济实力。从对现有境外勘探项目的投资结构分析看,绝大多数都是以国家专项资金投入为主,这样的投资结构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国家提供的资金同企业预期以及项目实际需求相差悬殊,致使大多数境外勘查投资项目只能是最初级的草根勘查项目。这样的项目勘查手段主要限于浅表物探、化探、槽探等区域性、浅表性勘探,需要的资金有限,但成功概率也是较低的。二是地勘单位受体制等方面限制,缺少筹措资金渠道,续做项目缺乏资金。

    由于这种草根勘查项目,相关矿山企业或下游冶炼加工企业及银行贷款都不愿意介入,而地勘单位作为事业法人,不具备在证券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主体资格,也不符合风险基金投资对主体的要求,所以,地勘单位要想对陆续完成的草根勘查项目开展进一步的深部钻探、矿体控制评估等工作,只能要求国家追加资金,否则难以继续进行勘查,一些勘查项目探矿权也很可能在所在国灭失

    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任何支持都是为了扶持企业——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风险,带动社会投资,最终的目的是让企业脱离政府支持,自由发展。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作为特殊的“企业”,我国的地勘单位大多缺乏这种能力。

(四)地勘单位整体实力较弱,缺乏主动筛选项目的意识和能力

 中国地勘单位在国际上软实力不强,信息不对称,限制了信息的大量及时获取,导致在与外方谈判周旋时掌控能力不够,不能自信地在项目管理方面驾驭与外方的合作。

部分地勘单位对国际惯例不甚了解,习惯用中国的思维方式与外方打交道,独立进行融资谈判、矿业权合资合作谈判等方面经验不足。很多地勘单位在走出去以前,对投资对象国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以及外商投资环境法律、矿业准入方面的法律、投资程序等缺乏必要的了解,或盲目走出去,或低水平重复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很低。利益受损的实例不胜枚举。

 而且,有的地勘单位“走出去”存有地质情结,把“提交了地质报告”作为勘查项目完成的标志,而对于可能影响矿业经济可行性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环境、社区的准入、政治风险等因素考虑较少。

还有一点。我国的地勘单位在筹划矿产勘查开发走出去时,由于商业性矿产勘查信息掌握不够,同时缺乏境外投资的信息、知识、经验,对国外的市场状况、投资环境、风土习俗、合作伙伴信息不足,不熟悉国际投资的运行规则、法律制度等,选项视野不宽,成功率较低,有些单位还受骗上当。地勘单位还有个“致命”的弱点——普遍缺乏懂地质专业的外语、法律人才。

我国境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实施需要涉及各种矿业投资环境及多语种,这就需要一批精通外语、地质专业以及熟悉相应国家矿业法律的人员,否则不要说参与管理,日常工作也会阻碍重重。

(五) 目前境外勘查项目所在国的投资环境并不理想

当前我们地勘单位境外勘查的主战场还是周边和非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大多成矿条件好,但问题是投资环境较差,隐性成本高。

一是“资源民族主义”倾向有所抬头。很多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利用矿业权协议条款的重新谈判、调高税率、提高国有企业参股的比例、战略性资源国有化或国民化、矿业权重新审查等各种手段,加强对资源的控制。

二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政局动荡。矿业政策继承性差,政权一旦变更,矿业项目就要面临重新谈判甚至终止。民主刚果、几内亚等国均在新政府上台后重新审查矿业合同。我国地勘单位在阿尔及利亚、泰国也遭遇到政府变卦、项目被搁置或协议作废的问题。

三是当地政府的政策不透明,地勘单位经常会遭遇“腐败”现象。我国境外风险勘查项目多在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腐败严重,很多勘查项目被索贿。

 四是基础地质信息匮乏,这也是我国地勘单位投资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多项目,不得不从填地质草图开始做起,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投入。此外,有些国家还存在政府资料、公司资料作假的情况。

五是在海外投资矿业项目必须获得当地社区的许可。在矿产资源立法中明确矿业公司的社会责任,是近年来国际上的一个普遍趋势。许多项目虽然得到政府许可,但是如果不能获得当地社区的许可,仍不能开工,而获得许可证需要企业和社区长期艰苦的谈判。

    此外,很多发展中国家矿业法存在缺陷,矿业权多存在瑕疵;缺乏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地勘服务;有些项目所在区域,后勤不能保障,中方员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国境外项目人员被绑架、被当地居民群殴事件时有发生;有些国家,基础设施非常差,道路、港口、电力设施等都不发育,虽然矿产资源地质条件很好,但无法开采和运输;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生活成本非常高,比如安哥拉,生产生活成本是中国的8~10倍。

(六) 地勘单位境外勘查如何才能走得更好

 目前勘查投资在全球勘查投资中所占的份额同中国未来资源需求严重不协调。由于同境外开发并购项目相比,勘查项目需要的资金额少,政治敏感性低,因而加强境外矿产勘查工作应是未来一段时间的趋势。

    考虑到我国地勘单位能力状况、国外缺乏优质空白区的情况以及现有勘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金融危机期间,地勘单位应尽量减少设置新的草根勘查项目,而应将现有资金用于续做项目,有能力的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转移至风险较小的高级阶段项目。建议对于现有境外草根勘查项目进行全面评价。那些无进一步找矿潜力,或因自然条件、地理条件、基础设施等原因不可能在短期内进行开发的项目,应尽早终止和核销,以免进一步扩大费用。

    当前,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应建立一个境外勘查信息平台,将各个地勘单位在境外经营运作中积累的信息,如对象国政治法律信息、基础地质信息等基础信息实现整合与共享;另一方面地勘单位应加强与其他矿业企业境外项目的交流,通过交流会等形式,共享经验和教训,清理出共性问题,提示风险。

金融危机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地勘单位可从现有公司和项目中寻求机会,应该通过间接投资(股权投资)学习国际商业惯例;应多关注周边国家,毕竟成本低,文化障碍小;勘查项目应选择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而且,对外国合作伙伴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在这个过程中,地勘单位应该尽快调整境外勘查开发投资的指导思想,从长计议,以培养勘查开发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让“走出去”成为企业战略而非国家战略;要充分意识到国内市场是低成本高效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佳运动场,不能因强调“走出去”而忽视国内大市场。

此外,我国矿业境外并购,有的一笔支出就超过全球一年的勘查预算,成本高昂。而境外勘查投资不到勘查预算的1%,这同我国未来矿产品需求不相适应,从上下游产业结构配置上也是不合理的。我国境外勘查的最终受益者是出资方,地勘单位如果想从中获得更大的利润,完全可以走探采结合的道路,与矿山企业、冶炼加工企业等下游企业联姻,通过参股等方式解决地勘单位融资渠道问题。

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特殊身份作用。针对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源收购中容易引起外方的警惕和“敌视”,华东有色地矿局在实施收购过程中以不引人注目的地勘单位身份,以既提供技术服务又提供资金支持为手段,强化战略合作、共赢发展的宗旨,淡化纯粹的资源收购的概念,得到了被收购方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大型央企海外收购中往往侧重于地质工作程度高、储量已经探明的成熟项目,这样不但收购成本高,也容易引起项目所在国家各方面的关注,甚至成为众矢之的。而地勘单位往往因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体量劣势,收购中只关注地质工作程度低、资源前景好、潜力大和收购成本不高的项目,这不仅不会引起项目所在国家的关注和敌视,反而会让他们觉得是帮助他们在寻找资源,既迎合了心理需求,又减少了阻力,收购显然会更容易些

五、矿产资源的境外并购有关问题

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企业合并或兼并的商业行为。企业并购不仅是实现企业改造、产权重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更是实现企业资源在社会范围内重新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

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企业并购作为企业谋生存、求发展的手段,以前所未有的规模、速度和方式,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尽管目前并购案创下历史最高水平,但从国内外并购案实证统计分析看,近60%80%的案件是失败的,或者说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回顾这些失败的案例,大部分失败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欠缺一个合格的尽职调查,绝大多数并购项目尽职调查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我国矿业企业境外并购特点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始自20世纪90年代初,1992年首钢总公司以1.20亿美元收购秘鲁铁矿公司全部资产,开启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之旅。中国企业早期海外并购以大型国有企业零星的、试探性收购为主,从2004年开始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以上汽、TCL、海尔和联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企业纷纷开始走上国际化征程,海外并购交易数量和金额都有大幅增加。2005年我国汇率制度改革之后,在高额外汇储备及人民币升值加快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也加入到海外并购之列,中投、国开行、工商银行和中国平安等在海外进行了大手笔的并购活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全球经济出现下滑势头,金融机构的海外并购投资均出现不同程度亏损,金融机构海外并购步伐放缓。而在国内资源需求旺盛而供应紧缺的压力下,国有大型能源、矿产企业加大了海外资源市场的开发力度,资源类并购成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主流。

1.并购主体及涉案金额

  在不完全统计的80多例并购案中,我国矿业企业境外并购的主体70%多是大型矿业公司。其中主要以中国铝业、中国五矿、湖南华菱、武钢、鞍钢、中钢集团、中国神华集团、云南锡业集团、中金岭南、金川集团等大型国有控股集团为主。

 涉案总金额约为300亿美元。其中,大型矿业集团公司的并购案值占80%,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涉案金额占20%左右。这些企业的境外并购资金来源十分多样化,有国有资金,也有从A股募集的资金,还有从银行和基金融资等多种方式。

2.并购案中以铁矿居多

我们以被并购公司的主营矿种进行统计,在不完全统计的80多例并购案中,并购企业感兴趣的矿种主要是铁、铜、铅锌、铀、黄金等贵金属矿,按并购的活跃程度,大致可降序排列为:铁矿石→黄金等贵金属→铜和铅锌矿→铀矿→稀有金属→非金属。

 3.并购资金倾向铁、铜、黄金

 我们以被并购公司的主营矿种进行统计,伴生矿以主矿种进行统计,其中意向投资均未列人其中。从资金流向来看,有40%左右的资金流向了铁矿山。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中国铝业收购英国力拓公司(力拓公司的主营矿种为铁矿石)。第一次是在2008年2月,中国铝业以140.5亿美元从公开市场上收购了力拓公司12%的股份。第二次是在2009年2月,中国铝业欲以195亿美元的雄资将其在力拓的持股比例增加至18%,但以失败告终。2009年7月中国铝业再次参与力拓的配股,目前以15亿美元保住了其力拓大股东的地位。

 流向黄金等贵金属的投资资金约为30亿美元,占总金额的4.5%左右。收购铜矿山的资金大约为50亿美元,占总涉案金额的近7%。专门收购铅锌矿的涉案金额约为17亿美元,占总金额的2%。铀矿的4例并购案中,涉案具体金额难以精确统计,就已知的情况来看,涉案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稀有金属的涉案金额约为10亿美元,占1.5%左右。非金属矿的涉案金额约为10多亿美元,占涉案总金额的2%左右。

4.并购资金近一半流向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资源大国

笔者以被并购公司的总部所属地进行统计,若一个公司存在多个总部或在不同的国家同时上市,则按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在地进行统计。在不完全统计的80多例并购案中,并购资金主要流向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资源大国,其中澳大利亚有29例,加拿大有13例,加起来占涉案总数的一半左右。这两个国家撑握的全球矿产资源较多,其矿业公司手中不仅控股有本国领土内的矿山,还有很多在中南美洲、非洲国家的矿山。

其次是南非国家,共有9例。其次是南美洲的巴西、秘鲁,由于这些国家许多矿山的控股权都在英国力拓、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矿业公司手里,因此要想获得这些国家的矿业开采权仍然是从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矿业公司手中购买。再次是老挝、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蒙古、缅甸等亚洲周边国家。其他还有一些,欧洲主要是挪威和德国的矿业公司。中东有阿富汗艾克娜地区的铜矿。铀矿主要投资国是独联体的哈萨克斯坦及澳大利亚和南非。

 5.并购方式以参股为主

并购方式可以分为参股、控股和投资开设公司自主经营三大类。以参股的方式并购项目,并购的股权不超过50%,这种方式投资风险较小,但对于企业的经营控制话语权不足。控股的方式并购项目,收购的股权从50.1%至100%完全收购,完全自主经营,风险较大。在不完全统计的80多例并购案中,85%的矿业企业获取矿产资源的方式为部分参股的方式。控股乃至完全收购的情况只有9例,占涉案总数不足12%。还有少数企业选择合资在当地开设矿业子公司,购买权业权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这样的企业大约占2%左右。

 

6海外并购被抬高价格   

有专家介绍,某些国家在媒体上宣称:饥饿的中国;中国要购买全世界吗?制造人为的恐慌。致使一些国家,一听说中国企业要收购,立即提高价格。实际上许多发达国家过去一直在中国进行并购设厂,将中国变成一个“世界工厂”,消耗了大量的本已不足的中国能源及矿业资源。

有些投行,一方面为某些国企海外并购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又邀请其他企业参与,两边收益,在海外目标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出售对象时,中国企业竞相抬价,致使收购价过高。    吴文龙分析说,海外并购好处很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可以绕过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当地生产当地销售;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获得对方技术;可以快速进入当地市场;可以使企业有效发展等等,因此,有的企业看到竞争对手走出去了,自己准备不足也急着要实施扩张战略。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实力走到国外潇洒一回,盲目参与的结果,是加剧了其他企业收购的难度。

 

二)境外并购的机遇和挑战

  金融危机给我国的矿业企业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同时也带来很大的挑战。

  挑战之一首先来自国际舆论的压力。由于我国矿业企业多数都拥有国企的背景,在他们涉外进行矿产资源并购时,首先面临的是来自投资所在国从政府、企业、社区民众到媒体的各种压力。除了之外,我国在海外并购矿山也对日本、印度等资源需求国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日本也有媒体声称中国大举海外资源并购会影响日本企业海外矿产资源的占有份额。因此,国际上有关我国矿业企业海外并购的争论不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矿业企业国际化的前行步伐,将本来一件很简单的商业项目人为地复杂化了。比如,虽然我国不止一次地通过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出希望外国政府对中国企业持开放态度,但2009年9月我国武汉钢铁集团旗下的澳大利亚子公司欲收购澳大利亚Plains公司Hawks Nest铁矿石项目50%股权,由于该项目位于澳大利亚伍默拉军事禁区附近,澳大利亚国防部还是以威胁安全为由提出反对意见。

挑战之二来自信息不对等的风险。由于我国矿业企业对国外当地的矿业法、矿业投资环境、文化等方面获得的信息不对称,存在着“吃得下去无法消化”的困难。

挑战之三来自后续投资衔接的风险。在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下,世界经济增长前景黯淡,全球资本流动将进一步减少。如果并购后企业运转不畅,后续资金又无法顺利衔接,即便是并购成功了也不能说就完成了国际化转型,因为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有可能像日本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大举海外并购风潮一样,纷纷以亏本撤回而告终。

挑战之四来自融资渠道不畅,配套支撑体系不健全等,使我国的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的矿业国际化发展速度受到制约。而只有私营企业真正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才能实现矿业企业国际化的真正繁荣。

 

(三)并购对象从资源到技术的升级

 2009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对象主要为能源、矿产等资源性企业,全年能源和矿产两个行业共完成14起并购交易,并购金额达到156.63亿美元,占海外并购总金额的97.2%。与获取技术、品牌或市场等并购活动相比,获取资源的并购交易风险相对较小,并购之后的整合重组也较为容易。然而,由于能源、矿产等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资源行业的国际争夺正不断升级,以资源为主要对象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将愈加艰难。

从国内需求看,2010年在“调结构”的宏观政策作用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将受到抑制,国内对能源、矿产等资源的短期需求将可能放缓。而在调结构、促发展过程中,国内企业更新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问题迫在眉睫。受研发能力弱、研发周期长等主客观原因影响,中国企业海外收购与自身发展相关的技术及设备,将成为企业实现快速转型的现实选择。因此2010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能否逐步实现从收购资源到收购相关技术的升级,不仅关系到海外并购进程,更将体现国内产业结构政策的落实程度。

 

1.如何应对并购成本的上升

 2009年,中国企业海外收购与国际商品价格大幅回落有密切关系。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在2009年初跌至不足40.00美元/桶,与2008年最高价相比下跌了七成。资源价格的回落使海外资源性企业的估值也相应降低,这为中国企业海外收购提供了有利时机。然而,随着国际资源价格的快速回升,海外资源企业的估值也相应提高,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本由此也不断上升。2009年6月中国五矿收购OZ矿业交易中,资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OZ矿业股东对收购价格不满,中国五矿在OZ矿业股东大会召开前夜临时加价15.0%,才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获批。

 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国际市场对能源、矿产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世界大宗商品价格也不断上涨。至2009年底,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已经升值80.00美元/桶左右,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的价格基本持平。资源商品价格的上涨,已经使海外资源性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改观。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要目的地的澳大利亚等国家宏观经济已经有所改善,澳大利亚2009年12月失业率已降至5.5%,为近八个月来最低水平。经营状况的好转使海外资源性公司出售时的估值有所升高,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成本也将随之增加。在海外“抄底”时机不复存在的2010年,中国企业如何应对上升的海外并购成本,值得市场关注。

 

2.如何保证并购资金来源

 

2009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主要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这虽然增强了收购方案的竞争性,但同时也加大了收购方的资金压力。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收购时,除依靠自有资金外,从银行、资本市场等获得了大量资金支持。2008年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政策的放开,增强了商业银行参与企业海外并购交易的积极性。2009年中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也为市场提供了较为充裕的资金。

 

然而,在中国经济复苏势头明显确立之后,国家刺激经济政策的退出已经仅仅是时间问题。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灵活调控策略下,将更多向“适度”回归。而国内不断上涨的通胀预期与可能出现的资产泡沫,使央行加息的可能性日渐增大。2010年1月12日,央行突然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已预示了2010年货币政策的走向。在市场资金流动性降低及加息预期上涨的背景下,中国企业筹集并购资金的难度和成本都将相应增加。如何筹集充裕的资金,将直接关系到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活动的数量和规模。

 

3.如何有效整合已收购企业

资产交割的完成并不意味着并购交易的结束,后续的整合重组才是对并购方的真正考验。相对于普通的国内并购交易,海外并购的整合难度更高。企业文化、管理方式、用人理念等方面的差异对国际化经验并不丰富的中国企业将是巨大考验。因整合不成功而造成海外并购亏损的案例比比皆是,首钢总公司、上汽集团、TCL、联想等已经进行海外并购的企业都因整合问题而遭遇巨大麻烦。

海外并购整合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并购交易后的管理,更与并购之前的并购方案设计和尽职调查有密切关系。对于2010年希望进行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来讲,制定好严密的整合计划后,再进行并购交易将是降低交易风险的有效手段。

综上所述,2010年中国海外并购市场能否实现收购主体和收购对象的转变,不仅将关系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更关系到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于计划进行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不妨从并购成本、并购资金来源及并购后的整合方面等慎重考虑,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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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过客 于 2010-12-3 8:20:27 发表评论
  杜先收集、整理了20多万字关于“走出去”的材料,从中挑选出针对性强的2万多字编辑后在此刊出,有助于我们对“走出去”全面、理性的认识。通读全文的肤浅认识,一是认为“走出去”不可怕,二是“走出去”也不可理想化。对杜先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深入透彻的辨别分析思维,表示衷心的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