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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燕 袁可林
天佑豫西。地质找矿改革“大讨论”伊始,河南省将“整装勘查”列为大讨论的首要预期成果,豫西三市荣列试点。不足百日,国土资源部与河南省政府签订了备忘录,直指豫西地质实现找矿突破。不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豫西地区地质找矿工作总体部署方案,还是豫西三个试点市的整装勘查规划,都立下军令状,明确提出了资源量找矿目标。
“南阳力争3~5年内找到大矿。”
“三门峡小秦岭金矿将获重生。”
“我们争取‘再造一个资源洛阳’!”
“只要豫西三个试点市按规划实现,河南全省整装勘查任务的60%就能完成。”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明确指出,要协调省内各地勘单位,推进整装勘查,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力争实现豫西地区优势金属矿产找矿新突破。
誓言声声入耳,行动振奋人心。经过充分酝酿,整装勘查在豫西大地已呈破竹之势。豫西模式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实践中的先行者有着怎样的思考?走进豫西,正是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时节,自然界正以它生生不息的蓬勃态势向我们昭示着答案。
整合矿业权,为整装勘查铺路
整合勘查机制在洛阳、南阳、三门峡都已进入政府主导阶段。洛阳市正在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多方出资、合作共赢”的原则搭建一个开展优势资源整合勘查的投融资平台。“整合勘查是整装勘查的必经阶段,我们正在一步步地走。”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一语中的。
南阳市政府注资5000万元组建南阳金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并同时组建南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院,以统筹全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南阳市政府成立公司和规划院,以期作为市政府矿业投、融资平台,将通过整合市本级“勘查专项费”、“两权价款”等涉矿资金强力投入地质找矿工作,整合全市矿产资源、资金、技术等要素。
三门峡早行一步。2008年,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矿业开发中心,代表政府出资与辖区内的优势矿山企业共同组建公司,直接参与矿业权市场的竞争,开展空白区找矿,协调矿山企业并组织实施资源整合,解决整装勘查面临的矿权重叠问题。方案经三门峡市编委批准后,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三门峡达昌矿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注册。其中,三门峡市矿业开发中心代表政府出资34%,保证控股地位,为整装勘查的全面开展搭建了平台。
据介绍,早在2006年,洛阳市政府就出资注册了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160亿元。2007年初,公司组建成立。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秦传均,同时兼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他告诉记者,在资源整合、集约开发这一问题上,洛阳觉醒得早、起步也早。2006年成立矿业集团,既是出于当时治散、治乱的需要,也是出于对矿业权倒卖行为猖獗的考虑,“以期实行资源资产化管理”。同时,洛阳期待通过打造优势平台,主要用于勘查开发,引导社会资金的注入,并能实现洛阳矿业产业合理布局的调配功能。如今,有矿权整合经验的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再次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成为洛阳推进整装勘查无可替代的生力军。
三个试点市都各自成立了矿业公司,现阶段的核心任务都直指深度整合探矿权,为整装勘查铺路。“这是关键,也是难点,探矿权是否实现有效整合,将直接决定整装勘查能否顺利推进。”郭公民说。
2008年,南阳在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对探矿权进行了全面督察和年检,清理、废止了一批过期探矿权,取缔了一些圈而不探的探矿权,使南阳探矿权数量从301个大幅下降为185个,为整装勘查创造了必要的空间,提供便利。
“社会矿业权,该退出的应该退出,该入股的让其入股。总而言之,就是必须腾出空间来搞整装勘查,向深部找矿进军。”
“要以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甚至情感的方式,进行探矿权的深度整合。”
“建立退出机制,提出倒逼机制,不合理的矿权必须进行清理。”
……
采访所到之处,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秦传均介绍,以洛阳矿业集团为例,利用资金及资源优势平台,通过资金和技术的整合、社会资金的整合及政府资源的整合等方式,有效整合矿权,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在洛阳大石门沟多金属勘查区,钻塔林立山间,通天槽沟壑纵横,技术人员和矿工热火朝天地忙碌着。秦传均告诉记者,在这20平方公里的矿区,河南省核工业局在此投入工作20多年,普查未做完。经协商,核工业局和洛阳矿业集团共同组建力泰公司,核工业局以手中的探矿权入股,占34.5%的股份。洛阳矿业集团对项目负责,负责出资并配备技术人员。从今年5月开始,这一勘查区内已布下16台钻机,目前孔孔见矿。现正在做钼矿详查和金矿普查报告。“非常理想,约有一公里多的成矿带已经可以肯定是特大型钼矿。” 秦传均说,这样的例子在洛阳已经是屡见不鲜。
在政府主导矿权整合上,洛阳也有独到之处。通过分析和调研,洛阳意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年年整顿年年乱的症结,是资源管理体系存在问题。地方政府虽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责任人,但个人开矿者的税收都上缴国家和省。地方政府对矿权无话语权,其权责利无法统一。洛阳决定,由各县(市)政府投资,洛阳矿业集团与之共同注册公司,将利益部分让渡给地方政府。这样做的直接效果是,在推进整装勘查项目实施上,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积极担负管理职能,用心履行服务职能。据介绍,目前,洛阳矿业集团同各县(市)共同成立的公司达13个。
“下一步仍然是最关键点:矿权合理配置和规范管理,继续朝着整装勘查的目标前进。”赵振国说。
政策支撑最为需求
先行者总是要具备足够的智谋和胆略,才能不断破解难题勇于前行。他们的独特感受,给后来人提供了最直接的参考。 也正因为此,这些心声弥足珍贵。
“在现行矿业法律法规条件下,要想顺利实施整装勘查并取得实际成效,离不开上级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洛阳对此直言不讳,要加强矿政管理,应加大省内重要成矿区带矿业权整合力度。他们建议,应从省政府层面出台具体政策,明确省内重要成矿区带内的空白区不再设置矿业权,对已设置的矿业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深度和战略整合。探矿权优先配置有资质、专业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地勘单位,从而为推进整装勘查、开展中深部找矿、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创造条件。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同一平面坐标范围内上下矿权分属不同法人主体,使煤下铝和小秦岭深部整装勘查遭遇法律障碍。针对这一探矿权设置的障碍问题,不少地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期待能得到相关法律政策支持。尽管矿法规定了矿权在平面上不能重叠,但是矿产勘查正朝着寻找隐伏矿、深部矿和难识别矿的方向转变。因此,有人呼吁,与之相适应,政策也应作出相应调整。可在一些成矿地质条件较好的大矿深部,利用国家计划资金开展勘查工作试点,待取得成果后逐步推广;对一些浅部已设立矿权的优势靶区,亦可以采用与探矿权人最终成果分成的方法,设立试点勘查区进行勘查工作。
在充分调研了嵩县模式后,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特邀咨询委员王希凯指出,把零散的探矿权整合起来,如果是在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将会遇到更为复杂的局面,因为通过市场和评估作价的探矿权,并不一定被所有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所接受,一旦出现“钉子户”,将扰乱全局,因此有必要给予带有强制手段的政府调控。
“我们迫切需要争取部、省对开展资源整合整装勘查的试点及其相关政策支持。”备受关注的试点单位纷纷建议,应对资源整合整装勘查区内的其他矿业权人的矿权,在锁定现状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法规,使其逐渐灭失,或在协商、评估的基础上,参股运营实体或出让给运营实体。他们同时建议,应将资源整合整装勘查规划区内的矿权灭失地、矿产地及其他空白区的矿权以协议出让授予地方政府主导的运营公司。
此外,试点地区呼吁能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和相关政策支持,比如对整装勘查项目实施所涉及的道路通行、场地使用、荒坡林地占用、爆破物品使用手续办理等事项给予协调和支持等。
整合就是利益再分配
整合要兼顾市场规律和地质规律,这仿佛给所有的实践者出了道难题。不少人指出,既要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进行约束,甚至让其合理合法地退出,在没有大的政策支撑的前提下,听起来就很难。
社会资金如何保护和利用?洛阳局指出,对于合法探矿权,首先应该考虑前期已投入多少,与探矿权人协商能否愿意将投入转出来。不想退的,可考虑评估作价入股。事实上,这种方法只在同一采矿权阶段可行,因为期望值不一,探矿权很难谈拢。
被整合的矿业权人能否继续享受自己的权益?有关专家认为,矿业权整合所建立的平台允许矿业权人可以运用二次评估的方式作价进入,进入平台后,矿业权人的权益也应得到充分保证。在河南省矿业权整合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最关键是必须要依法进行。而在整合过程中,矿业权人不可避免地有类似股份稀释、资金挤出等担心,这些都需要整合勘查制度设计中,拿出切实让矿业权人放心进入平台的引导措施。
王希凯认为,在整合后的探矿权与勘查资本的结合,大多数是采用带有期权性质的预期股份分成,这里的关键是分成的比例和到什么阶段转入按比例共同投入。比如是成本价转入还是市场价转入,如果是探采一体化,多用成本价;如果是探采分离制,多是用市场价。如果是市场价,在受让方控股出让方探矿权的情况下,也是很难公正的。
因此,也有人提出,对整装勘查规划区内涉及到的矿业权,应区别对待,采取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破产重组、到期注销等处置方式,要考虑因地制宜、公开公平、灵活多样地整合到项目中,以利于整装勘查的顺利实施。
在整合手段的运用上,除了经济、技术、法律、行政之外,洛阳还独出心裁地提到了“情感”的方式。事实上,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整合过程中,各地矿业集团的负责人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还拥有良好的人脉资源。无怪乎有人指出,尽快设立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规范、搞活矿业权二级交易市场,引导各类探矿权人通过市场行为将探矿权转让给有实力的大企业。鼓励探矿权人以矿业权合作、出资入股的形式整合现有探矿权。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
对于整装勘查找矿成果收益,有人提出,各级政府资金投入成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按照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对不同性质、不同投资者的勘查投入形成的勘查成果,应按股权分享。
提高准入门槛,不忘退出机制
“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矿山企业的‘多、小、散、乱’,直接原因是探矿权设置门槛太低。”郭公民指出,国务院24号令规定,探矿权1年期限的每平方公里最低投入为2000元,2年的为5000元,3年及其以上的为10000元。事实上,河南省探矿权投入远远超过这些数字。“有矿权人,但无探矿者。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是探矿权设置门槛太低。”为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抬高新设矿业权“门槛”,限制新进入矿业权人的资金、资质和业绩条件。
对此,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科长王智辉有着深入的思考。他指出,要改变探矿权项目设置混乱的客观形势,理顺勘查管理工作,首要的是要建立探矿权退出机制,鼓励小勘查区块的探矿权人尽快退出勘查区,以达到整合资源,加快勘查工作进度,加深勘查工作程度的目的。一是鼓励大的矿山企业对勘查区进行整合。二是严格勘查期限,小的勘查项目到期后不再延续。三是加强对老的勘查许可证进行清理。四是对计划项目、深部探矿进行特殊管理。五是严把矿权设立关口,提高准入门槛。
“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建立还需要一个过程。”10月26日,张大卫在部召开电视电话会发言的最后,重申了河南对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合理设置矿业权的决心。“进一步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深化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改革,规范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矿业权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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