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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矿局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03月11日 09:02    作者:局纪委办公室    浏览:632次     发表评论:(0)

    内容摘要:局党委同意印发《河南省地矿局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请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河南省地矿局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及局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及我局实施方案,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局党委重大部署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实现科学发展、加速建设河南新地矿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抵御腐败能力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学习重点。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卢展工书记的重要讲话,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扩大“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廉洁从业道德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继续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一次以上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讲一次以上廉政党课。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一部廉政教育专题片。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橱窗、电教设施、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具有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省纪委部署,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四)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系统内外出现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五)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加强廉政文化活动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创新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载体和内容,努力使廉政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根据省2010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部署,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七)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局和各单位组建的各类公司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管理。

(九)加强作风建设,密切领导干部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扎实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和红旗渠精神活动,发扬“三光荣”、“四特别”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

(十)坚持勤俭节约,继续治理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2)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从严控制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

(十二)坚持开展廉政谈话。继续坚持“五个必谈”、“四个及时”、“四种谈话方式”。“五个必谈”是:署实名的举报件必谈,领导批办和上级要结果的举报件必谈,有违纪苗头的举报件必谈,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必谈,正科级以上干部和后备干部的举报件必谈。“四个及时”是:对存在一般廉洁自律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对存在轻微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问题,对工作不称职、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四种主要方式”是:诫勉式谈话,保护式谈话,说明问题式谈话,信函式谈话。各单位党委、纪委要及时掌握和总结本单位谈话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每半年汇总一次报局纪委。

(十三)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渠道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基层单位试行党务公开。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廉政条规和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选择项目开展效能监察。深化队(院、企)务公开,加强对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全面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加强局属单位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对近年来局重大工作部署、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摸清资产规模和存续状况,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水平,提出改进管理建议。

(十五)认真开展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工作力度。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和谐河南新地矿情况的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局党委重大部署和决策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十六)继续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定出台违反制度惩处办法,进一步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四、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坚决惩治腐败

(十七)重视信访举报工作。采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努力拓宽举报渠道。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不属实的,应予以澄清,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属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可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具体、问题严重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上级要结果的信访件,要认真办理,按时上报处理结果;对重要举报线索,局纪委将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情况,按照程序坚决严肃查处,发挥查办案件的功能。

(十八)突出查处案件重点。根据省纪委确定的查办案件重点,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我局查处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在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行为,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十九)开展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在决策、招投标、土地矿产、建设、资金等五方面,查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项目建设单位为主,对照治理工作要点,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检查。局纪委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处室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二十)开展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贺国强同志在“小金库”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局属各类单位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协调有关处室进行专项检查。

六、协助党委组织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十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推行“一岗双责”,明确各级领导对业务工作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分管业务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继续坚持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带队考核制度。

(二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2010年要重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实效性。要组织好统筹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监督与激励等多方面的关系,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七、切实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

(二十三)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二十四)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选调熟悉经济、法律、审计业务的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在职自学、集中办班、以会代训、请专家讲课或者送出去培训、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着力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围绕局属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探讨适合单位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要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研究,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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